蜀道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比選人”)擬公開比選某股權收購項目審計服務機構,現(xiàn)將公開比選審計服務機構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1.比選人:蜀道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項目名稱:某股權收購項目審計服務
3.項目情況簡介:擬收購某省屬國有企業(yè)持有蜀道集團4家所屬公司的部分股權,本次審計內容即為對上述擬收購股權的專項審計,中選人應于2021年10月25日正式提交4戶企業(yè)的專項審計報告。
(二)比選申請人的報名資格要求
1.本次比選要求比選申請人須具有:
(1)獨立法人資格,執(zhí)有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開具有基本賬戶;
(2)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會計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證書資質;
(3)信譽要求: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本次股權收購審計項目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單位(自然人)及其現(xiàn)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近三年內沒有行賄等犯罪記錄。
2.本次比選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價申請,不允許轉包或違法分包。
3.與比選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比選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本次比選活動。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比選申請人,不得參加報價。否則,相關報價均無效。
(三)本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法,資格后審
本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法,資格后審。不符合比選資格的將被比選人拒絕,比選人對報名資料的審驗并不作為比選申請單位資格條件的最終認定,比選申請人應對資料的真實性、合規(guī)性負責;開標后,仍將由評審組對比選申請人的資格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審核,不符合比選資格條件的申請單位的投標將被拒絕。
(四)比選文件領取和遞交時間及地點
1.凡有意參加比選者,請自公告發(fā)布日起赴成都市高新區(qū)兩江國際A座21層領取比選文件。
2.凡有意參加比選者,請于2021年10月18日上午9:00時至10:00時(北京時間)將比選申請文件(文件包封見比選參選人須知規(guī)定,文件內容及格式詳見附件,不限制附上比選申請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支撐性資料)以現(xiàn)場提交方式送達蜀道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區(qū)兩江國際A座21層)。比選申請文件送交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18日上午10:00時,比選人將于送交截止日在兩江國際A座21層2123會議室進行開標比選,比選申請人應派授權代表出席并簽認啟封結果,否則視為默認啟封結果。
2.未按比選參選人須知規(guī)定進行包封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將予以拒收。
3.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申請文件,比選人不予接收,且不接受郵寄送達的文件。
(五)評審方法
1.本項目的評審小組由比選人根據本次比選特點按照相關規(guī)定組建。
2.評審小組成員名單,在中選結果確定前是保密的,評審在有關部門監(jiān)督和保密的狀態(tài)下進行。
3.評審小組成員應當客觀公正履行職務,遵守職業(yè)道德,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評審小組成員不得私下接觸比選申請人,不得接受比選申請人的財物或其他好處。
4.評審程序:資格審查--詳細評審--推薦中標候選人。
5.在評審過程中,凡未通過上一評審的比選申請文件,不再進入后續(xù)評審程序。
6.評審期間,評審小組成員根據需要對某些比選文件涉及事項進行質詢,比選申請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必須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7.評分原則和方法:
(1)嚴格依法評分,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
(2)嚴格按照比選文件的要求和條件進行。
(3)本次評分采用綜合評分法。比選人不保證價格最低標能夠中選,無義務承擔對未中選人的任何責任。
(4)評審小組按照評分方法要求的評分標準進行綜合評審打分,推薦綜合得分最高者為中標選候選人。
(六)中選公示及通知
1.評分結束后,評審小組按評分總得分高低排序并推薦綜合得分最高者為中選候選人。
2.比選人在評分后將評分結果在蜀道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網站上公示,公示后向中選人發(fā)出中選通知書。
3.中選方須按“中選通知書”指定的時間、地點與比選人簽訂合同。
4.如中選方違約,比選人可在比選申請人單位中按得分高低依次重新選定中選單位。
(七)相關說明
1.比選人承諾,將堅持誠實守信的原則對待所有比選申請人,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評選工作;
2.公開比選期間,如果比選人發(fā)現(xiàn)中選人存在比選材料與比選公告要求不符、弄假作虛等情形,比選人有權取消中選資格或是單方面無條件解除合同,一切責任由比選申請人自行承擔;
3.因本項目目前處于前期籌備階段,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比選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后,中標單位應按照比選人書面通知的時間與比選人簽訂正式合同。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項目終止的,比選人有權不再組織中標單位簽訂正式合同,中標通知書自動作廢,并由中標單位承擔因本項目比選投標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4.未盡事宜,以比選人最終通知為準。本項目比選文件的解釋權歸蜀道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八)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選公告在蜀道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官網發(fā)布http://valhalen.com/。
(九)聯(lián)系方式
比選人:蜀道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聯(lián)系人:王女士
電 話:18180711181
地 址:成都市高新區(qū)兩江國際A座21層